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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照东港公安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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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-17 来源:日照人社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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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工作需要,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名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人数和条件
(一)招聘人数 70 人
(二)招聘条件
1、政治素质高,品行良好,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,热爱公安工作。 2、年满18周岁以上,30周岁以下(198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),具有高中(中专)以上文化程度,男性公民。 3、具有东港区常住户口(含日照经济开发区、山海天旅游度假区),招聘不足时,可以放宽至日照市户口。 4、身体健康,体貌端庄,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,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,无色觉异常,无文身,无肢体功能障碍,双眼裸眼视力4.8 以上,身高170厘米以上。
5、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(同等条件下,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、退役士兵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、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、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,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)。
6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 (1)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; (2)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; (3)因违规违纪被开除、辞退、解聘的; (4)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; (5)本人或家庭成员、近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、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; (6)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; (7)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。
二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18年1月16日至1月18日工作时间内。 2、报名地点:日照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(正阳路123号) 联系电话:0633-2284088 3664112 3664095 3、报名要求:报名时携带毕业证、退伍证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A4纸)、户口簿(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)、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(不能着制式服装),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。委托他人报名者,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。报考人员经审查合格后,填写《警务辅助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》,领取准考证。
(二)考试
考试分笔试、面试和体能测试。
1、笔试
主要测试公安基本业务知识、必备的政治素质、职业道德以及市委市政府、省公安厅、市局党委、分局党委重要工作部署(复习范围请在报名时一并领取)。采用闭卷考试方式,考试时限120分钟,满分100分。
2、面试
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,由高分到低分,按照招录计划1:2的比例依次确定,成绩相同并列进入面试范围。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从事岗位工作所必需的综合分析、组织协调、反应应变、岗位匹配度、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。采用百分制计分。每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。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,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面试人员宣布。
面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面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占50%、面试成绩占50%的比例,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。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、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,尾数四舍五入。如总成绩相同,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。
3、体能测试
体能测试为达标性测试,测试人员按照笔试、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:1.2的比例范围进行测试。 测试项目:1000米跑。 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,计算应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。 体能测评,按人民警察体能测试要求和计分标准进行。 体能测评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三、政审、体检、毒检
体能测评结束后,根据测试达标情况,以及考试总成绩等确定政审、体检、毒检人选。政审、体检、毒检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,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,体检费用自理。政审、体检、毒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,经招考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,可依次等额递补。
四、聘用及待遇
经笔试、面试、体能测试、政审、体检、毒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经3天公示无异议的,办理相关手续。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,试用期三个月,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(聘期一年)。聘用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聘用,不合格的予以辞退。所聘人员工资待遇聘用当年度月工资为2172元(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),另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、失业保险、住房公积金,统一发放服装。
聘用期间,如遇政策性清退,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。
咨询电话:2284088 3664112 3664095 监督电话:366415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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